108年3月通過教檢且完成實習(尚無法檢附教師證)申請5/15~5/30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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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108年4月22日通過教檢考試者(且完成半年實習)辦理加科登記(限本校師培畢業生)。請依下繳交資料。

  1. 如以確認完成半年實習通過108年3月教檢考試。但第一張教師證尚在製作中。
  2. 請先繳交修畢師資職前證書、教檢錄取通知(影本並簽名)代替教師證書。由本中心先進行學分預審。
  3. 取得第一張教師證後請MAIL補件給承辦人才能辦理後續流程。
  4. 其他資料及規定請依加科登記辦理流程(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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