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實習實施辦法

本校師資培育中心依據「師資培育法第十條第四項、第二十二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及「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及「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境外教育實習指導原則」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