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師資培育公費生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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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章公告】10918(),其他詳細資訊請參閱簡章『簡章下載

【甄選名額及申請資格】

甄選

名額

分發學年度、分發縣市/學校

申請資格與畢業前應取得之附加條件

1

1

111學年,分發新竹市立培英國中(特殊地區)

  1. 限本校舞蹈學系所。
  2. 畢業前完成第一專長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表演藝術專長」及第二專長中等學校「藝術領域視覺藝術專長與藝術領域美術科」。

2

1

111學年,分發嘉義市崇文國小(特殊地區)

  1. 限本校舞蹈學系所。
  2. 目前修習教育學程在學師資生,畢業修畢國小學程。
  3. 修習輔導知能10學分。
  4. 畢業前通過國民小學(國、數、社、自)4領域學科知能評量,至少1科達「精熟」級,其餘達「基礎」級。

3

1

112學年,分發新竹縣偏遠地區(音樂+表演)

  1. 限音樂、中國音樂學系所。
  2. 目前修習教育學程在學師資生,畢業修畢國小學程。
  3. 具備表演第二專長。
  4. 畢業前通過國民小學(國、數、社、自)4領域學科知能評量,至少2科達「精熟」級,其餘達「基礎」級。

4

1

112學年,分發新竹縣偏遠地區(視覺+表演)

  1. 限視覺專長學系所。
  2. 目前修習教育學程在學師資生,畢業修畢國小學程。
  3. 具備表演第二專長。
  4. 畢業前通過國民小學(國、數、社、自)4領域學科知能評量,至少2科達「精熟」級,其餘達「基礎」級。

※具備公費甄選資格且能完成縣市所訂定之條件,並於分發年度前畢業、通過教檢完成實習並取得教師證。

【甄選說明會】109.1.10(五)10:00-11:00,教研大樓503教室。

【繳交報名資料】109.1.30(四)~109.2.3()8:30-12:0013:30-17:00親送或郵寄報名資料至師培中心。

親送繳件:星期一至五上午9:00起至17:00止親送至教研大樓師培中心,六日不收件。師培中心未上班時間仍可自行至中心投遞口投件。

郵寄繳件:將報名資料2/3前寄達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並於信封註明「師資培育公費生」

【繳交】統一通知繳費。

【心理測驗】109.2.11()13:30-14:00,教研大樓503教室。

【面試】109.2.15()10:00-17:00,面試地點另行公告。

【報名資料】繳交文件

1.甄選申請表。

2.身分證影本及學生證(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3.個人學習歷程檔案。(一式五份)

4.含排名之歷年成績單正本。(如成績還未出來,請註明於申請表即可,由師培協助印製)

5.教育學程108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正本(由師培中心印製)

6.師長推薦信2封。

7.其他資料。

【預估公費時程】

分發年度

111學年

(111年7月)

112學年

(112年7月)

教檢實習

110學年

(110年7月~111年6月)

111學年

(111年7月~112年6月)

畢業

109學年(110年6月)

110學年

(111年6月)

受領公費期間

依教育部規定

109學年才可以開始受領

1090120

109學年

109、110學年

備註:

  1. 教檢為每年6月。實習為每年2月~7月或8月~1月。教檢與實習不可同時進行。
  2. 上述預估時程為尚未取得教師證者。

公費生相關資料連結】【109國民小學學科知能簡章

連絡電話02-2272-2181*2413 廖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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