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2教學實務能力檢測(5/2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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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師資生教學實務能力檢測

108學年度第2學期公告(其餘資訊參見手冊)

壹、辦理依據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師資生教學實務能力檢測實施要點」辦理,如【附件1】。

 

貳、參加對象

一、受領教育部108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之師資生,指定參加

二、學程二年級學生。

三、108學年度參加教育實習的實習生,得自由參加。

 

參、教案設計檢測

一、教案設計初審

(一)內容、表格與示例

1.單元:師資生或實習生就任教領域或學科,就小學或國中階段,自選一單元,再就該單元選擇其中一節課為範圍。教材使用各出版社依據108課綱所發行之教科書外,亦可採用自編教材。

2.內容:

(1)教案應撰寫項目請依循教案設計表格規定,表格請參見【附件4】。

(2)教案以二節為範圍,小學為80分鐘、國中90分鐘。

(3)教案以撰寫「詳案」為原則,但勿撰寫講述逐字稿。

(二)教案繳交

1.請於109年520日之前,上傳教案,逾時不予受理

2.設計完成之教案,請轉為PDF電子檔,檔案名稱設定為「教案設計-層級科目-姓名」,例如「教案設計-國中藝術領域(視覺藝術)-李霜青」,上傳表單為:https://forms.gle/GqSP6H7sTshDa9ks9

(三)初審推薦與公告

1.上傳之教案由師資培育中心彙整後,轉請「教學實習」課程授課教師(或中心專任教師)依據「教案設計檢測指標」(如【附件3】)進行初審,109527日前,推薦表現優良之師資生或實習生進入正式檢測,初審推薦表格請參見【附件6】。

2.師資培育中心於109年5月29日公告初審通過名單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初審獲推薦者,告知正式檢測之時間、地點,以及其他注意事項。

 

二、教案設計正式檢測

(一)參加對象:參加「教案設計」初審,獲得推薦之師資生或實習生。

(二)檢測時間地點

1.報到時間:109年6月13日(星期六)09:00-09:20

2.入場時間:109年6月13日(星期六)09:20-09:30

3.檢測時間:109年6月13日(星期六)09:30-12:30,180分鐘。

4.檢測地點:於「檢測前通知」中公布。

(三)檢測內涵及表格

1.教案設計正式檢測使用之表格同初審使用之表格,請參考【附件5】。

2.教案設計為國中或國小之教學單元,依據個別同學報名時聲明之教育階段而定。

3.教案設計由師資培育中心自課綱重要版本教科書中抽選若干單元或主題,相關之教材、參考資料等,由師資培育中心備妥資料夾提供。參加檢測者針對指定的單元,自選該單元其中的二節課,進行教學活動設計。各領域/學科教案設計之備選檢測單元或主題,請參見【附件2】。

4.教案以二節為範圍,國中90分鐘國小80分鐘

5.教案以撰寫「詳案」為原則,但勿撰寫講述逐字稿。

6.教案設計之參考示例,請至中心網頁瀏覽。

(四)檢測流程

時間

程序

注意事項

0900-0920

報到

1.請準時報到,逾時視同放棄檢測。

2.報到時請繳驗身分證件,如學生證、身分證、健保卡或駕駛執照等正本,驗後隨即發還。

0920-0930

入座與檢查

1.依據座位表入座,不得更換座位。

2.入座後,檢查桌面上是否有USBUSB內是否存有檢測使用檔案,電腦是否開機、以及是否有檢測單元影印文本。如有缺漏或錯誤,應立即反映或尋求協助。

3.此時尚不可開始進行教案設計。

0930-1230

教案設計

1.聽聞開始指令後,始得開始進行教案設計。

2.檢測過程應離線作業,不得連線上網。

3.檢測過程請隨時存檔,以免檔案遺失。

4.設計完成之教案,轉為PDF電子檔,檔案名稱請設定為「教案設計-層級科目-姓名」,例如「教案設計-國中藝術領域(視覺藝術)-李霜青」,並且儲存在USB內。

5.檢測時間180分鐘,逾時未存檔繳交者,視同放棄檢測。

6.設計完畢並儲存好檔案者,請舉手要求監試人員確認;中途放棄者,亦請舉手向監試人員聲明。確認或聲明後即可離席,並請勿在試場內逗留。

7.請配合填寫調查問卷,以利做為後續實施檢測之參考。

8.資料及USB應留在原座位上,請勿攜離。

 

 

 

(五)複審及結果通知

1.教案設計檢測物件,由師資培育中心彙整後,轉請評審委員依據「教案設計檢測指標」(如【附件3】)進行評審,並於109620前,回擲評審結果,審查評量表請參見【附件7】。

2.成績領取109621師資培育中心於單位網頁公告通過教案設計正式檢測得進入教學演示正式檢測之師資生或實習生名單,參檢師資生或實習生請至師資培育中心領取成績通知單,如【附件9】。

肆、教學演示檢測

一、參加對

(一)受領教育部108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之師資生,指定參加。

(二)學程二年級學生。

(三)108學年度參加教育實習的實習生,得自由參加。

 

二、檢測時間地點

(一)時間109614日(星期日)09:00-17:00

(二)個人實際報到、檢測時間與地點另外個別通知,由本中心排定,不得更換。

 

三、檢測內涵

教學單元由檢測師資生或實習生自其教案設計正式檢測之教案中,選擇欲教學部分進行15分

鐘教學演示。

 

四、檢測流程

時間

程序

注意事項

依通知之時間

報到

1.依通知報到時間準時報到,逾時視同放棄檢測。

2.報到時請繳驗身分證件,如學生證、身分證、健保卡或駕駛執照等正本,驗後隨即發還。

 

依引導

教學演示

1.依引導進入教學演示教室,聽聞鈴響後開始演示教學,全程錄影。

2.得攜帶教學所需之書本、講義或教具入場輔助教學。惟避免操作影音設備,建議以口頭模擬媒體操作過程方式帶過。其他非關教學之物品,應置於教學演示教室外。

3.教學演示應假想有學生在座,進行必要的師生互動。

4.教學演示時間為15分鐘,第13分鐘一短鈴提醒,第15分鐘一長鈴即應結束教學演示。

5.教學演示結束後應擦拭黑板上的板書,並將個人物品攜離。

離場後

填寫問卷

請配合填寫調查問卷,以利做為後續實施檢測之參考。

 

五、複審及結果通知

(一)教學演示正式檢測之錄影,由師資培育中心彙整後,轉請評審委員依據「教學演示檢測指標」如【附件4】進行評審,並於109620前,回擲評審結果,審查評量表如【附件8】。

(二)成績公告109621資培育中心於單位網頁公告教學演示正式檢測通過之師資生或實習生名單,參檢師資生或實習生請至師資培育中心領取成績通知單如【附件10】。

 

伍、檢測應試規範

一、出席義務

(一)受領師資培育獎學金之師資生,以及獲推薦之師資生或實習生,應出席參加正式檢測。

(二)若未能出席,請事前通知中心承辦同仁,並且不提供補測。

 

二、遵守試場規範

(一)請遵守一般應試之各項規範,不得有冒名頂替、舞弊、抄襲剽竊、違反規則,或者其他各種妨礙檢測試務進行之行為。

(二)所有通訊設備、鬧鈴或會發出聲響之物品設備,皆須關閉或靜音,並放置於書包或背袋中。

(三)如違反試場規範,除逕予勸導制止之外,情節嚴重者,取消檢測資格。必要時,經中心專任教師討論,得報請學校依校規處分。

 

陸、正式檢測評審與發證

一、評審規準與表格

(一)「教案設計」使用之檢測指標及其評量準則(rubrics),請參見【附件3】。

(二)「教學演示」使用之檢測指標及其評量準則(rubrics),請參見【附件4】。

 

二、評審人員

(一)每位參檢者之檢測教案或教學錄影,由中心聘請兩位委員擔任評審。

(二)兩位評分委員之評分者信度應在60以上;如評分者信度未達60,應送第三位評審委員審查並決定檢測結果。

 

 

三、評審結果

(一)通過且優良:兩位評審委員勾選「良好」之參考檢核重點項目數均達75%以上,且無任一參考檢核重點為「待改進」。

(二)通過:兩位評審委員勾選「良好」或「合格」之參考檢核重點項目數均達70%以上。

(三)待加強:未達前項「通過」標準者。

 

四、發證

(一)「教案設計」、「教學演示」正式檢測獲得「通過且優良」及「通過」者,由中心簽請校長銜名發給證書。

(二)109620起,取得「教案設計」、「教學演示」檢測「通過且優良」及「通過」資格之參檢者,請至師資培育中心領取證書。

 

五、教學實習課程成績計算

(一)修習「教學實習」課程之師資生,參加檢測參與情形或評定結果,得申請課程任課教師予以抵免相關作業並適度加分。

(二)檢測參與情形或評定結果由師資培育中心製成「師資生參加教學實務能力檢測結果綜整表」如【附件11】,提供授課教師作為評給課程分數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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