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師資生選課相關說明
♦新進師資生選課及相關注意事項♦
【學分費】
- 學分費依選課數另外計費,不包含於學雜費中。收到繳費單後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校教務處諮詢,師培中心不受理繳費相關事宜。
- 學分費計費方式比照日間學士班計費標準,1040元/1學分。
【課程相關】
- 請在修業時多留意自己的學分數,定時查看您的修課歷程 + 對照手冊內的科目學分表 。
- 師培的課程大多是 2 學分;僅特殊教育導論為 3 學分、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則各為 1 學分。
- 職業教育與訓練及生涯規劃必需同一學期修習。
- 教育基礎課程及教育方法課程不分開課年級,新生皆可選課。
- 教育實踐課程建議於第一學年完成規定之先修科目才能於第二學年選課。
- 小教生選課時務必遵守甲乙班修業規範,以保障每位師資生選課權益。
- 選課前請務必詳閱校務行政系統內每門課程的<備註說明>欄位。111-1 師培開課課表請點按鈕 →
- 跨學制選課:中教師資生需修習各系所開設的專門課程,於加退選時至註冊組申請,不適用於目前網路初選階段。
111學年度中教&小教新生請參考最新版本的學分表
♦專有名詞解釋♦
教育專業課程
- 師培開設的教育專業課程,不可用系所或通識中心所開設相同名稱課程辦理抵免。
- 僅師資培育中心開設之課程,得作為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採認。
- 僅限於就讀當學期前抵免完畢,抵免有身分限制,抵免以一次為限。
專門課程
- 系所、通識教育中心或師培所開設的專門課程(例:藝術概論、美學、藝術教育…),可採認為專門課程,課程名稱不同者須辦理抵免。
- 師培開設之專門課程,如與教育專業課程選修科目相同(例:戲劇治療、藝術治療),畢業審查階段僅得選擇其一採認,不得重複採認。
其他師資生相關修業細節將於111年6月15日新生說明會時解說,屆時請務必出席線上說明會!
公告:林佳艾助教 02-2272281 ext. 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