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計畫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7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90784號函核定辦理。
二、本案徵選相關資訊簡述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一)辦理目的:鼓勵國中教師發展符合學習低成就學生需求之補強暨適性課程模組,應用於學習扶助等課程,以提升學生學習動機、縮減學生學習落差。
(二)參與對象:國中學習扶助教學人員(含專任教師、代理代課教師、教育實習學生、師資生)均可報名參加,檢附學習扶助研習證明(8或18小時),每名教學人員以參選2件為限。每件課程模組可為個人或集體創作,集體創作人數以5人為限。
(三)徵選科目:國中教育階段之國語文、英語文、數學及另類適性課程。
(四)評選方式:聘請專家學者書面審查。
(五)獎勵方式: 獎項分為「優等」、「佳作」及「入選」, 獲獎者頒發獎狀並給予稿酬。
(六)重要期程:收件截止日期:至112年5月31日(星期三) 止,以郵戳為憑。得獎名單公告:112年6月30日(星期 五)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