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期間擬修習其他專門課程申請方式

在學期間擬修習其他專門課程申請方式

依據

本校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領域、群科)教師專門課程科目學分表實施要點。

申請對象

本校師資生或已持有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本校進修學位者,欲在學期間修習第二專長專門課程,以期未來辦理加科之用

申請日期

修業年限內申請

說明

修業期間內擬修習其他任教學科專門課程,作為加科登記的科目,在修業年限前,應向本中心提出申請修習,申請獲准者,其認定標準以提出申請修習年度,本校適用之專門課程一覽表為依據。

未提出申請修習者且自行修習其他任教學科領域、群科者,應以申請者提出認證之當學期版本為認定依據。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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