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 畢業生學分審查(僅限本學期畢業者填寫)

111-2 畢業生學分審查(僅限本學期畢業者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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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暫准報考教檢者,因故無法取得畢業資格、畢業學分數不足或英文能力未達畢業門檻等,導致需延畢或提出暑修申請者,將喪失暫准生的放榜資格,請務必謹記。

有關師資生資格轉移:

  • 依本校學生修習教育學程辦法第二十二條辦理。

  • 如教育專業課程或教育專門課程尚未達標的本學期畢業生,且已應屆考取他校or本校112學年度碩士班繼續就讀,可將師資生身分轉移至碩士身分繼續就讀,不需填寫學分審查表單,請依下列流程辦理:

  1.  填寫並繳交本中心資格保留申請單(請至中心官網的資料下載處下載)。

  2.  email榜單及錄取證明至:vcjiaai@ntua.edu.tw,信件請備註您的師資類科別,中教另註明選定之專長類別。

  3.  如需將師資生資格轉移至他校者,請先確認他校與本校培育專長類別是否一致,本校方能發函至他校取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