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 畢業生學分審查(僅限本學期畢業者填寫)
112-1 畢業生學分審查(僅限本學期畢業者填寫)
1.申請時間:自 112/12/11 (一) 09:00 至 112/12/22(五) 17:00 截止
2.僅限 113年1月 畢業者填寫,非本學期辦理畢業者請勿填寫!
誤填者中心將直接刪除資料不審理,待您畢業當學期時再填寫一次。
3.中小教同時修習者,學分須全數修習完畢才能畢業;若只希望取得其中一張教師證者,請提出另一類科的放棄申請書。
4.申請流程:
填寫學分檢核表 + 準備抵免學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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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線上表單,上傳學分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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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紙本學分審查表與檢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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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中心公告審核通過後,即可辦理畢業離校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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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畢業證書影本至中心換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 相關流程及注意事項請點選本公告附件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