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主任遴選公告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主任遴選公告
一、本中心代理主任將於108年8月1日卸任,依本中心主任遴選要點,成立主任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遴薦合格人選,陳請院長轉陳校長聘兼之。
二、任期自108年8月1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
三、茲依據『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主任遴選要點』公開徵求中心主任候選人。
四、依『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主任遴選要點』第九條規定,本中心主任應具備下列之資格:
(一)具教育部副教授(含)以上資格審查通過者。
(二)專長與本中心學術領域相符者。
(三)具有高度教育熱忱及奉獻精神者。
五、歡迎本校具有候選人資格之專任教師申請或推薦候選人,候選人推薦方式:
(一)經由本系專任教師或校友推薦。
(二)經由外系專任教師推薦。
六、請將申請資料(含申請表、兩年以上工作證明、副教授(含)以上證書、中等學校(含)以下教師證書等),於108年8月4日17:00前送達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郵戳為憑),,並完成候選人登記。
七、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參閱本校「師資培育中心主任遴選要點」。
聯絡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陳美宏助教
電話:(02)22722181分機2411
傳真:(02)89681791
電子郵件:t0307@ntua.edu.tw
網址:www.ntua.edu.tw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主任遴選委員會 敬啟
10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