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畢業生學分審查-第二梯次(僅限本學期畢業者填寫、第一梯次已填寫者請勿重複填寫)

1.申請時間:自 113/06/03 (一) 12:00 113/06/14(五) 17:00 截止

2. 113年7月 畢業者填寫,非本學期辦理畢業者請勿填寫!

  誤填者中心將直接刪除資料不審理,待您畢業當學期時再填寫一次。

※此畢業指的是系所+師培都要一起(同時)畢業唷!!

暫准報考教檢者,因故無法取得畢業資格(例如:畢業學分數不足或英文能力未達畢業門檻)等,導致需延畢或提出暑修申請者,將喪失暫准生的放榜資格,請務必謹記。

3.中小教同時修習者,學分須全數修習完畢才能畢業;若只希望取得其中一張教師證者,請提出另一類科的放棄申請書。

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採認,限師培中心所開設之課程。(系所課程不能採認)

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專門課程科目,不得雙向重複採計學分。

4.申請流程:

  填寫學分檢核表 + 準備抵免學分證明或其他文件

                   ↓

  填寫線上表單,上傳學分審查表Word檔或其他佐證資料

                ↓

  繳交紙本學分審查表與系所歷年成績單(師培成績不用交)或其他佐證資料

                 

  待中心公告審核通過後,依教務處公告時間辦理畢業離校作業

  (依教務處公告可領畢業證書時間到教務處領取)。

                ↓

  接獲師培通知後,憑畢業證書影本至中心換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相關流程及注意事項請參考師培官網

有關師資生資格轉移

依本校學生修習教育學程辦法第二十二條辦理。

已應屆考取他校or本校113學年度碩士班,但教育專業課程教育專門課程之學分數尚未達標的本學期畢業生,可將師資生身分轉移至碩士繼續就讀(依法規仍應至少修習教育學程達一年,須有修習教育學程課程事實且不含寒、暑修),不需填寫學分審查表單,請依下列流程辦理:

 

 1.填寫並繳交資格保留申請單(https://tec.ntua.edu.tw/I01C.asp?KK=10)至本中心。

 2.將您的個人基本資料(姓名、學號、就讀系所、中或小教師資類科別)、錄取榜單或錄取證明E-Mail至:jhjhs15@ntua.edu.tw,信件標題請註明【師資生資格轉移】,中教另註明選定之專長類別。

 3.如需將師資生資格轉移至他校者,請先確認他校與本校培育專長類別是否一致(中教→中教;小教→小教),將您的個人基本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錄取學校)、錄取榜單或錄取證明E-Mail給助教(同第2點),本校方能發函至他校取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