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重要】受疫情情影響無法如期提供證書者必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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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部110年6月23日臺教師(四)字第1100084385號函(諒達)續辦。


二、本考試係因重大疫情影響致延後舉行,惟應考人仍為110年4月份完成本考試報名程序者,且依師資培育法規定,教師資格考試須依其類科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始得參加。故暫准報名應考人依考試報名簡章規定,應於110年7月19日前繳交相關證明文件,以符合考試資格。

三、因國內疫情影響,相關英語檢定考試(如:英檢、多益等)皆延期舉行,導致部分應考人無法如期提供「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碩博士生則須提供畢業應修畢學分之證明)等相關文件。

請有符合者於110年7月19日前一併提供「佐證資料」至本中心高瑄伶助教(聯絡電話:02-2272-2181#2420,MAIL:Ling109120@ntua.edu.tw),經審查後得延至110年8月13日前提交,屆時仍無法提供者,屬自始不具本考試應考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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