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2暫准報名教師檢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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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暫准報名?

→ 暫准報名之資格

大學部:(須同時符合以下二條件)

  1. 將於教檢考試當學期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
  2. 將於教檢考試當學期應屆畢業者

碩博生(須同時符合以下二條件)

  1. 將於教檢考試當學期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
  2. 將於教檢考試當學期修完畢業應修學分者

碩博生若先前已經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則無須暫准報名,於報名期間至教檢網站自行報名即可

暫准報名者須透過師培中心統一函送名冊,因此請符合暫准報名資格的同學務必於110年3月22日(週一)中午12點 ~ 110年3月25日(週四)下午17點填寫「申請暫准報名」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Au4FBa5EEnvautWd9(逾時不候),俾利師培中心統整名冊。逾期未填者,將無法報考教檢。

→依「暫准報名」身分報名者,須於每年七月初前(以本中心網站公告時間或中心發信通知時間為準)補繳以下證明文件至師培中心辦公室,本中心統整後將函送至試務中心,試務中心始能確認暫准報名者是否符合報考教檢應具備之資格,逾期未繳文件者,試務中心將以「不放榜」處理。

大學部:

  1. 大學畢業證書影本
  2. 畢業中文成績單正本(正本兩份,有以他校科目學分抵免者,必須檢附他校之成績單正本)
  3. 切結書
  4. 其他初檢需補繳交文件

碩博生:

  1. 大學畢業證書影本
  2. 畢業應修學分證明書 (正本)
  3. 畢業中文成績單正本(正本兩份,有以他校科目學分抵免者,必須檢附他校之成績單正本)
  4. 切結書
  5. 其他初檢需補繳交文件

*必須同時完成:填畢本線上表單 & 至中心繳交切結書紙本 & 『碩博士學分證明書』紙本 (碩博士適用,學士不需繳交。),才能取得暫准生資格,請務必準時申請完畢,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