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國小教師加註藝術領域專長專門課程說明會

112年11月15日說明會簡報資料。

補充說明:
因開設新課程需先提報至校內相關單位審議後,納入本中心科目學分表內才可開設新課程。
師資生的聲音,本中心已納入考慮,為保師資生權益,本中心適時滾動式調整學分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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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檔 學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