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第一梯次加科登記申請
112年第一梯次加科登記申請
1.申請時間:112年2月15日起~2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
2.申請方式:
送件:親送、代辦、郵寄(請於封面註明加科登記)至本中心
取件:親領、代領(請填代領委託書下載)、郵寄(惟本中心不負擔郵寄遺失及毀損風險)
3.申請資格:已取得第一張教師證,並修畢欲申請任教學科、領域專門課程者(請先自行依學分一覽表核對學分數是否足夠)。
※相關規定如有修正以最新法規為主。
費用係為學分審查費用及證書辦理費用,不代表教師證書申請通過之保證,付費後方始受理,一經受理,費用不予退還。
申請者,請先詳讀相關規定,送出前請再確實檢查是否符合申請資格及資料是否齊全,以免影響您的權益。
審查期間恕無法回答「什麼時候可以拿到教師證」,因需經臺師大教師證複查工作小組、教育部審查通過才會核發教師證至本校。
申請流程暨方式請參閱(必讀):https://tec.ntua.edu.tw/G04C.asp?KK=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