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地學習】校外課程見習發文申請單

  1. 請於參訪日期前一個月申請。

  2. 參訪者請先跟參訪學校行政單位及參訪教師告知取得同意。

  3. 可申請者:師培生因師培課程需要至學校見習,見習學校要求正式函文才能入班見習觀課者。

  4. 請將申請表電子檔&授課教師與申請人簽名後的檔案(拍照或掃描即可)寄至師培信箱epc@ntu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