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與沿革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以下簡稱為本中心)經教育部核准,自85學年度開設教育學程,於87學年度榮獲教育部師資培育機構評鑑「特優」殊榮,並於准予88學年度增設中等教育學程,繼而在90學年度成立國民小學教育學程,含括藝術領域三大類科—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之12年藝術教育人才養成,提供完整的藝術教育人才培育。
本中心自設立以來,迄今已有20多年的歷史,同時培育中等學校教育學程與國民小學教育學程。本中心依據本校「真、善、美」的教育宗旨,以「美感教育」作為師資培育之內涵及發展特色,對於擬將「教育」當作終身志業,對教育工作懷有高度熱誠,兼具愛心、耐心教師人格特質者,施予教師之專業教育與訓練,鼓勵其努力自我充實與進修,精研教育專業知識,成為各藝術類科專長之優良教師。
本中心每年依據教育部核定名額,共分成中等教育學程、國民小學教育學程各兩班。國民小學除培育一般國民小學教師外,自112學年度起可加註藝術領域專長;中等學校教育學程目前培育藝術領域專長(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等11類領域群科專長之教師。
本中心最近一次畢業生就業調查中顯示,有取得聯繫並掌握動態之畢業師資生中高達51%擔任教職及教育相關工作者(包含受聘於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正式及代理代課教師、各級各類教育關或學校擔任行政工作等),顯示本中心畢業師資生有相當高的比例投身教職工作以及教育相關職務,由此可見,本中心之辦學成效。
中心意象
以師資培育中心之英文
Teacher Education Center
幻化為鯨魚的意象
鯨魚為臺灣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的重要代表動物。
尾巴似T,此形象為傳達鯨魚即是Teacher,
鯨魚的身體與海的結合表示著學海的融合,
而學海的海水滋潤著師資培育的師生,
整體視覺期許著師生如鯨魚般優遊於學海中,遨遊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