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首頁 navigate_next 校友專區 navigate_next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舊制生】 navigate_next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未實習舊制生適用】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未實習舊制生適用】

未實習舊制生欲採新制-先考試後實習者,補申請新制「修畢師職前教育證明書」方式:

適用身分

須滿足以下充分條件,始得辦理:

1.須為舊制生(限97年8月1日-107年2月1日間)取得師資生資格,且開始修習教育專業課程者
2.已取得「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
3.尚未實習

申請方式 請備妥以下資料後,郵寄或親洽本中心辦理:
1.填妥申請書(下載路徑:師培中心官網->下載專區->補發申請單)
2.申請書所載明之檢附資料以及費用
注意事項

1.製發證書須一定作業流程,收件後始得安排製作。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為新制報考重要資料,欲參加考試者務必提前申請。

承辦人 實習輔導承辦人(分機:02-22722181#242/Email:epc@ntua.edu.tw)
適用法規 ※舊制生修習年之限制詳見《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注意事項》第10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