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間:115年4月20日(週一)上午10:00起到4月24日(週三)下午16:00止。
★請繳交紙本「暑修學生登記表」至師培中心辦公室
*一人填寫一張,同一門課可派代表一起送到辦公室
依據本校暑期開班授課實施辦法辦理(請參考公告附件),開課課程人數 須 17 人(含以上 ),若未達人數經專案簽准不在此限。惟專案簽准之開班授課費用應由學生分擔。
★申請身分:
1.應屆畢業生須重修或補修課程,始可畢業。
2.必修科目不及格須重修。
3.補修必修科目者。
有暑修需求者,依下列程序辦理:
1.請自行湊足17人開班人數,每1學分繳交1,040元學分費(確認開課後由註冊組通知繳費)。
2.每人皆需填具本公告附件「暑修學生登記表」。
※如湊不足人數,則選課學生需一起分擔掉大約30,600~37,260多元左右的課程費用(依教師職級而定),舉例:僅5人開班,1人需繳交6,120~7,452元左右的費用,實際費用將依教師職級和選課人數精算,請審慎評估需求。
★注意事項
1. 暑假期間開班授課,每班至少須上課四周,修滿18小時為1學分。(2學分就必須上滿36小時)
2. 學生寒、暑期選課以不超過三科,最多不得超過九學分為原則(含校際選課)。
3. 暑修課程仍需依照先修課程及條件規範。
4. 本中心並未開設特定寒、暑修課程,僅提供有需求者進行申請開課作業且本申請非開課保證,開課與否以本中心及學校審核結果為準。
5. 外校生如有需求,請自行於公告截止日後一日起到隔周三中午前來電至本中心詢問有無開課,並依照本校開課作業辦理程序。
6. 寒、暑修上課需配合任課教師時間。
7. 轉知註冊組承辦人員規定,若已申請暑修並已確認開課後又臨時不申請,不僅增加行政負擔且造成其他同學經費的異動(增加),未來將被教務處註冊組列為不得申請暑修,請各位師資生確認後再提出暑修申請。
※溫馨提醒:
1.師資生畢業需修足四學期師培課程(不含寒、暑修),且每學期皆有選課事實。
2.若有申請暑修之情事,會不符合應屆畢業報考教師資格考試之師資生資格(暫准生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