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含)以後師資生實地學習時數申請說明
申請時間:每學期第6週及第16週,請依規定時間線上申請。
申請說明:請至校務行政資訊系統/教務資訊申請/實地學習時數登錄作業線上申請。
一、課程見習:舉凡修習師培中心開設之所有課程,授課教師指定觀課、訪談師長、認輔學生、施測評量、研習活動等實地學習內容(研習活動須上傳研習證明)。
二、參訪:
1.外埠參觀:修習「教學實習」課程,參加外埠參觀者,請申請此項目,須上傳【外埠參觀紀錄表】。
2.自行參觀:自己個別去學校觀課者,請申請此項目,須上傳【教學見習紀錄表】。
三、中小學實地服務:在中小學實際授課、擔任中小學社團指導教師。
1.中小學實際授課:須上傳【服務證明或聘書】 + 【授課課表】。
2.中小學社團指導:須上傳【聘任證明】 +【社團簽到表】或其它可呈現服務時數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