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入口】國小加註藝術領域專長(每年2月、5月、10月)
【申請時間】
每年2/15-2/28、5/15-5/30(5月只限本校師資生)、10/15-10/30。
※非收件期間不予受理,請勿提早送件。
【適用對象】
申請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已取得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
2.已修畢加註藝術領域專長專門課程
※外校人士申請請先詳閱:【注意事項】外校人士辦理加科、國小加註藝術領域專長須知。
※欲隨班附讀者需先做國小加註藝術領域專長申請,審查認定其學分仍有不足者始得申請隨班附讀,相關規定請先詳閱:【選課】隨班附讀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
1.費用係為學分審查費用及證書辦理費用,不代表教師證書申請通過之保證,付費後方始受理,一經受理,費用不予退還。
2.申請者,請先詳讀相關規定,送出前請再確實檢查是否符合申請資格及資料是否齊全,以免影響您的權益。
3.審查期間恕無法回答「什麼時候可以拿到教師證」,因需經教育部審查通過才會核發教師證至本校,可參考下方附件:第二張教師證書認證流程。
4.收件日期截止日(每年2/28、5/30、10/30)後,依送件順序進行審查。
5.資料不齊補件者遞延至最後審查,未於通知期限內補件者,以退件處理。
6.退件欲隨班附讀者,請參閱:【選課】隨班附讀申請須知。
※各項審查結果與通知將以MAIL通知,申請時請填寫常用信箱。
【申請方式】
依下方附件「國小加註藝術領域專長申請相關表件」繳交相關資料,可選擇 現場繳交 或 郵寄 。
◎現場繳交
地點:臺灣藝術大學教學研究大樓4樓 臺灣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時間:星期一至五8:30-12:00、13:30-16:30(請於上班時間送件)
◎郵寄
1.請參考下方附件「國小加註藝術領域專長申請相關表件」內的郵寄格式。
2.申請以郵戳為憑。
3.承辦人員收到後會Email回信確認;若無收到確認信件,請聯繫承辦人員(最下方含聯繫方式)。
【申請費用】
◎費用金額
本校畢業師資生:300元。
外校人士:2000元。
※外校人士申請可詳閱:【注意事項】外校人士辦理加科、國小加註藝術領域專長須知。
◎繳費方式
親送資料:現金繳款,填寫下方附件「國小加註藝術領域專長申請相關表件」內的繳費單,由本中心蓋章後至行政大樓出納組繳費。
郵寄資料:以郵政匯票支付(抬頭: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此費用係為學分審查費用及證書辦理費用,不代表教師證書申請通過之保證。
※付費後方始受理,一經受理,費用不予退還。
【學分採認原則】
1.學分表以申請時公告之最新學分表為主。請參閱:資料下載-專門課程學分一覽表。(除附上「在學期間擬修習其他專門課程申請表」者。相關資訊可詳閱:【其他表單】在學期間擬修習其他專門課程申請表。
2.於課程中取得之學分數不可小於申請之學分表內學分數,且申請抵免的學分數不可大於課程取得之學分數,以及申請之學分表內學分數。
3.於五專前三年修習者,不採計該科目學分數。擬以二專、三專及五專四年級、五年級所修習之學分採認為專門課程者,由本校相關系所審查認定。
4.成績及格。
5.為10年內所修習。(可提出超過10學年採認及認定表申請,詳閱:【注意事項】專門課程科目超過10學年採認及認定。
6.與教師專業課程、共同課程及通識課程,不得重複採認學分。且申請之專門課程學分表內沒有重複列抵之課程。
7.於國立空中大學所修習之課程科目及學分,不予採認為專門課程用。
8.於推廣教育所修習之課程科目及學分,不予採認為專門課程用(除年度事前報教育部核定開辦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班別)。
※以本校修習之課程抵免:與申請之學分表名稱不同的課程,需繳交課程大綱電子檔(多了(一)或(下),或是使用同音異體的字,都算不同)。
※以外校修習之課程抵免:所有課程皆需繳交課程大綱電子檔。
※本校課程大綱請上校務行政系統查詢(登入帳號:guest帳號,登入密碼:123。查詢→教務資訊查詢→全校課表查詢)。
【取件方式】
1.親領
2.代領(領取時請事先填寫:【其他表單】教師證書代領委託書,並攜帶雙方之證件)
3.郵寄(需於申請送件時檢附44元回郵信封一個。請注意本中心不負擔郵寄遺失及毀損風險)
【相關法規及函釋】
◎本校法規-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加科登記及專門課程審查要點
◎本校法規-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實施要點
◎教育部法規-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
【承辦人員聯繫方式】
TEL:(02)2272-2181 #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