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入口】加科申請表單(每年2月、5月、10月)
【申請時間】
每年2/15-2/28、5/15-5/30(5月只限本校師資生)、10/15-10/30。
※非收件期間不予受理,請勿提早送件。
【適用對象】
申請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已取得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
2.已修畢其他任教學科、領域專門課程
※外校人士申請請先詳閱:【注意事項】外校人士辦理加科、國小加註藝術領域專長須知。
※欲隨班附讀者需先做加科申請,審查認定其學分仍有不足者始得申請隨班附讀,相關規定請先詳閱:【選課】隨班附讀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
1.費用係為學分審查費用及證書辦理費用,不代表教師證書申請通過之保證,付費後方始受理,一經受理,費用不予退還。
2.申請者,請先詳讀相關規定,送出前請再確實檢查是否符合申請資格及資料是否齊全,以免影響您的權益。
3.審查期間恕無法回答「什麼時候可以拿到教師證」,因需經教育部審查通過才會核發教師證至本校,可參考下方附件:第二張教師證書認證流程。
4.收件日期截止日(每年2/28、5/30、10/30)後,依送件順序進行審查。
5.資料不齊補件者遞延至最後審查,未於通知期限內補件者,以退件處理。
6.退件欲隨班附讀者,請參閱:【選課】隨班附讀申請須知。
※各項審查結果與通知將以MAIL通知,申請時請填寫常用信箱。
【申請方式】
依下方附件「加科申請相關表件」繳交相關資料,可選擇 現場繳交 或 郵寄 。
◎現場繳交
地點:臺灣藝術大學教學研究大樓4樓 臺灣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時間:星期一至五8:30-12:00、13:30-16:30(請於上班時間送件)
◎郵寄
1.請參考下方附件「加科申請相關表件」內的郵寄格式。
2.申請以郵戳為憑。
3.承辦人員收到後會Email回信確認;若無收到確認信件,請聯繫承辦人員(最下方含聯繫方式)。
【申請費用】
◎費用金額
本校畢業師資生:每科300元,一次可申請5科。
外校人士:每科2000元,一次可申請2科。
※外校人士申請可詳閱:【注意事項】外校人士辦理加科、國小加註藝術領域專長須知。
◎繳費方式
親送資料:現金繳款,填寫下方附件「加科申請相關表件」內的繳費單,由本中心蓋章後至行政大樓出納組繳費。
郵寄資料:以郵政匯票支付(抬頭: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此費用係為學分審查費用及證書辦理費用,不代表教師證書申請通過之保證。
※付費後方始受理,一經受理,費用不予退還。
【學分採認原則】
1.學分表以申請加科時公告之最新學分表為主。請參閱:資料下載-專門課程學分一覽表。(除附上「在學期間擬修習其他專門課程申請表」者。相關資訊可詳閱:【其他表單】在學期間擬修習其他專門課程申請表)。
2.於課程中取得之學分數不可小於申請之學分表內學分數,且申請抵免的學分數不可大於課程取得之學分數,以及申請之學分表內學分數。
3.於五專前三年修習者,不採計該科目學分數。擬以二專、三專及五專四年級、五年級所修習之學分採認為專門課程者,由本校相關系所審查認定。
4.成績及格。
5.為10年內所修習(可提出超過10學年採認及認定表申請,詳閱:【注意事項】專門課程科目超過10學年採認及認定。
6.與教師專業課程之科目沒有重複列抵,且申請之專門課程學分表內沒有重複列抵之課程。
7.於國立空中大學所修習之課程科目及學分,不予採認為專門課程用。
8.於推廣教育所修習之課程科目及學分,不予採認為專門課程用(除年度事前報教育部核定開辦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班別)。
※以本校修習之課程抵免:與申請之學分表名稱不同的課程,需繳交課程大綱電子檔(多了(一)或(下),或是使用同音異體的字,都算不同)。
※以外校修習之課程抵免:所有課程皆需繳交課程大綱電子檔。
※本校課程大綱請上校務行政系統查詢(登入帳號:guest帳號,登入密碼:123。查詢→教務資訊查詢→全校課表查詢)。
【取件方式】
1.親領
2.代領(領取時請事先填寫:【其他表單】教師證書代領委託書,並攜帶雙方之證件)
3.郵寄(需於申請送件時檢附44元回郵信封一個。請注意本中心不負擔郵寄遺失及毀損風險)
【相關法規及函釋】
◎本校法規-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加科登記及專門課程審查要點
◎本校法規-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領域、群科)教師專門課程科目學分表實施要點
◎教育部法規-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
【承辦人員聯繫方式】
TEL:(02)2272-2181 #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