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12學年度師資生適用學分檢核表單
適用學分表
教育專業學分表(參考用) ★空白學分審查表請於本頁最下方- 檔案下載處下載 |
中教教育專門學分表(參考用) ★空白學分審查表請於本頁最下方- 檔案下載處下載 |
小教教育學分表 |
【國中】藝術領域表演藝術專長學分表 |
中教教育學分表 |
【國高中】藝術領域視覺藝術專長與藝術領域美術科學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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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高中】藝術領域音樂專長學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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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藝術領域藝術生活科-視覺應用專長學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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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藝術領域藝術生活科-音樂應用專長學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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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藝術領域藝術生活科-表演藝術專長學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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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藝術群-視覺藝術專長學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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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藝術群-音像藝術專長學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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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藝術群-表演藝術專長學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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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設計群-立體造形專長學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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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設計群-平面、媒體設計專長學分表 |
※備註:
1. 本學分表主要適用於師資生進行學分自我檢核用;若需要申請畢業學分審核使用,請下載本頁最下方-檔案下載處下載填寫後上傳。(畢業學分審核則是指的是系所+師培都要一起(同時)畢業~才會)
2.畢業學分審核需線上表單+紙本繳件,紙本繳交學分審查表、本校歷年成績單,並將中教專門學分以螢光筆標示並編號(號次需與專門學分審訂表一致)。
◆教育學程的成績單由中心協助印製(不需要繳交),但仍請務必需填寫正確修課名稱及成績。
3.於本學期正修課中的成績欄位請先空白(只需填課程名稱),之後待成績出來後由中心協助補上。
4. 實地學習時數填寫:填已核准通過的實地學習時數
5. 曾辦理過抵免之科目成績欄位
(1)教育專業課程:成績欄位註明「抵免」
(2)教育專門課程:即將送抵免科目請填寫「待抵免」。
6.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採認,限師培中心所開設之課程。(系所課程不能採認)
★師資生得以選擇當年度版本或最新版本申請(擇一申請),若選擇採最新版本,必須教育專業課程、專門課程及實地學習時數同步採用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