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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第1學期 畢業生學分審查(僅限本學期畢業者填寫)

1.申請時間:自 115/10/26 (一) 10:00 至 115/11/13(五) 17:00 截止

2.僅限 116年1月 畢業者填寫,非本學期辦理畢業者請勿填寫!

 誤填者中心將不予審理申請資料,待您畢業當學期時再填寫一次。

※此畢業指的是系所+師培都要一起(同時)畢業唷!!

※本學期(115-1)正在修課的課程,成績欄位請「空白」,只需要填寫只需填學年度、學期、學分數及課程名稱,待成績公布後由中心助教協助補上。

★暫准報考教檢者,因故無法取得畢業資格(例如:畢業學分數不足或英文能力未達畢業門檻)等,導致需延畢或提出暑修申請者,將喪失暫准生的放榜資格,請務必謹記。

3.中小教同時修習者,學分須全數修習完畢才能畢業;若只希望取得其中一張教師證者,請提出另一類科的放棄申請書(其中一類科未修畢學分即辦理離校,視同放棄該類科資格)。

★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採認,限師培中心所開設之課程。(系所課程不能採認)

★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專門課程科目,不得雙向重複採計學分。

4.申請流程:

Step 1 先自行填寫學分檢核表電子檔 + 準備曾經抵免學分證明或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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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2 填寫線上表單,上傳學分審查表Word檔、系所歷年成績單(中教必備;小教不用,檔案格式不限)、其他佐證資料(例如:曾經辦理過的抵免通知單、教育專業知能檢核證明文件(114學年度[含]後之師資生必備)、業界實習證明文件[藝術群-表演藝術專長適用],無則免附)。

 

線上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AM2QbPC6fqw25bF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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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3 繳交紙本學分審查表、系所歷年成績單或其他佐證資料(無則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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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4 待中心公告審核通過後,依教務處公告時間辦理畢業離校作業  (依教務處公告可領畢業證書時間到教務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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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5 接獲師培通知後,憑畢業證書影本至中心換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各類空白表單(按文字即可下載)⬇️⬇️

師資類科 教育專業學分審核 教育專門學分
國民小學 教育專業學分審查表(109-112師資生適用) ---
教育專業學分審查表(113師資生適用)
教育專業學分審查表(114師資生適用)
中等學校 教育專業學分審查表(109-112師資生適用) 中等學校藝術領域音樂專長審查表
中等學校藝術領域視覺藝術專長與藝術領域美術科審查表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領域藝術生活科-表演藝術專長審查表
教育專業學分審查表(113師資生適用)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領域藝術生活科-音樂應用專長審查表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領域藝術生活科-視覺應用專長審查表
教育專業學分審查表(114師資生適用) 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表演藝術專長審查表
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表演藝術專長-戲曲學院專用
學士後學分班 教育專業學分審查表(藝術領域學分班適用) 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表演藝術專長-學分班專用
教育專業學分審查表(藝術群學分班適用)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群-表演藝術專長-學分班專用

*檔名要改為學號+姓名-教育專業或教育專門

*填寫完畢後,要將備註欄刪除

 
有關師資生資格轉移:

●依本校學生修習教育學程辦法第七條、二十二條辦理。

●已應屆考取他校or本校116學年度碩士班,可將師資生身分轉移至有相同類科之碩士繼續就讀(依法規身分移轉後仍應至少修習教育學程達一年,須有修習教育學程課程事實且不含寒、暑修),並依規定辦理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不需填寫畢業學分審查表單,請依下列流程辦理:

 

 1.填寫資格移轉申請單。

 2.將您的申請單、個人基本資料(姓名、學號、就讀系所、中或小教師資類科別)、錄取榜單或錄取證明E-Mail至:chingyu@ntua.edu.tw,信件標題請註明【師資生資格轉移】,中教另註明選定之專長類別。

 3.如需將師資生資格轉移至他校者,請先確認他校與本校培育專長類別是否一致(中教→中教;小教→小教),將您的申請單、個人基本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錄取學校)、錄取榜單或錄取證明E-Mail給助教(同第2點),本校方能發函至他校取得同意。

 4.提醒要辦理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要辦抵免學分才會移到研究所),請詳閱https://reurl.cc/yR1a82